乐住保办〔2017〕6号
乐清市住房保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取消吴应茂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《关于核准林银珠等90户为符合2013年度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家庭的通知》(乐住保办〔2014〕12号)核准的吴应茂户家庭自愿放弃购买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本办决定取消该户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。
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
主送:康居工程指挥部,有关乡镇、街道办事处
乐清市住房保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